
2026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也是《珠海经济特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凝聚社会各界保护合力,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于5月28日举办“检爱四十载 携手向未来”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代表走进检察院,共同见证检察机关以法治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实步伐。

活动伊始,受邀嘉宾参观了珠海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宣传基地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通过图文并茂的展板、情景互动以及聆听一个个真实案例,深入了解基地在预防学生欺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发挥的宣教作用,以及“一站式”办案区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实践价值。
参观结束后,香洲、金湾、斗门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依次登台,深情讲述办案故事。香洲区院王萌检察官通过分享两起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故事,生动诠释了检察机关如何将“有温度的帮扶”与“有底线的惩戒”有机统一;金湾区院邓培旺检察官讲述法治副校长如何通过依法履职帮助一名抑郁少女走出阴霾的办案故事;斗门区院罗金璞检察官介绍了一起通过支持起诉帮助父母监护缺失的幼儿明确监护法律关系的案件。一个个真实感人的办案故事,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守护“少年的你”的坚定初心与使命。
座谈环节,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中原介绍了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的情况。
自2016年至2025年,珠海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体系不断完善,办案质效稳步提升;工作机制持续创新,综合保护效能持续释放;队伍素能显著提升,专业品牌越擦越亮;社会化支持体系日益健全,协同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2025年以来,珠海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在专业化履职上求极致、提刚性,指导香洲区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强奸审查逮捕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精品案例;在机制创新上出实招,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见效,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实质化运行;在队伍素能上重实效,组织举办业务竞赛、深入开展理论调研,提升干警“四检合一”综合实战能力,强化大数据运用,推动办案质效提升;在社会支持上聚合力,以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为基础,在全市选取40所试点学校挂牌成立“海贝”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工作室;促推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发挥《条例》赋予珠海市检察机关司法保护的牵头作用。

受邀嘉宾对我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如何促进“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构建齐抓共管保护格局建言献策。
翟玲(市人大代表 珠海市文园中学教师):“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要常态化、生活化,依托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持续开展进校园、进社区的法治宣讲,用真实案例警示学生,用法治知识守护学生。”
梁辉晖(市人大代表 珠海市斗门区教育研究中心科研部主任):“我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宣传基地让人印象深刻,要充分利用好资源优势,发挥模拟法庭、剧本杀等特色活动的作用,进一步拓展检校合作,让同学们切身感受法治魅力。”
陈伟光(市政协委员 珠海市妇女儿童福利会会长):“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随着网络侵权态势不断上升,我们希望能和检察机关在治理涉未成年人网络不良信息和行为诱导等方面加强联动,共同为孩子们筑牢清朗安全的网络防线。”
张建军(市政协委员 珠海市第二中学副校长):“感谢检察机关在推动专门教育方面作出的努力,教育部门在面对问题少年时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专门学校的成立能够帮助老师将更多精力放在教育主业上。”

最后,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云峰发表讲话,感谢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表示将认真梳理、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将大家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一是以高质效办案为核心,坚守未检工作本职本源。充分考量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与认知水平,遵循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特殊规律,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筑牢未检工作基座。二是以犯罪预防为主线牵引,持续提升工作质效。牢固树立“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把工作重心从“事后惩治”向“事前预防”延伸,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三是以犯罪专项治理为工作突破口,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保护,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做实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阴霾、向阳而生。四是以参与社会治理为重要职责,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切实发挥司法保护牵头作用,推动“六大保护”同频共振,用好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抓手,推动行业源头治理,抓好“三项制度”落地落实,确保监督刚性,做实“监护督促”,织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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